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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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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4
【实施日期】 2006-0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2005年3月16日卫生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对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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