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2005年3月16日卫生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对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