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川委办(200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3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5)11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多次发文安排部署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作了专项安排部署。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文件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彻底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坚决破除非法利益格局,彻底纠正各类涉矿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矿整工作宣传报道,增强依法整顿、依法管理及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意识,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宣传到千家万户和各矿山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