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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台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4
【实施日期】 2006-0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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