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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4
【实施日期】 2006-0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
  (二)确保不发生省政府认定的特大事故;
  (三)确保不发生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切实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为重点,以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扎实开展“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一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客运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三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改善通行条件;四要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再创“平安大道”20条;五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合力。切实加强对铁路道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两关闭、五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剧毒化学品、液氨、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从业单位的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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