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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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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1-24
【实施日期】 2006-0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培训,是当前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重要途径,对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5)74号)精神,结合本市职工培训工作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按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础性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文化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工培训,实现企业人力资源全面、持续开发,促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更好地服务宁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企业职工培训,提升职工的学习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努力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劳动用工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自主、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职业培训机制,形成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十一五”期间,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10万人左右,到2010年,全市技术工人的总量由目前的34万人增加到84万人,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初级工为主体、中级工为骨干、高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龙头的结构合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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