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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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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运用信息技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农业科学研究信息化、农业基础设施信息化、农业生产过程信息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设施有了较快发展,农民家庭电话、彩电、计算机普及率,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村人口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初具规模,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价格、供求信息、科技信息、农村政策、农业气象等主要农业数据库;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基本形成了以省级平台为龙头,市、县网络为骨干,贯通乡镇、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部分村、户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与完善,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信息员队伍,总结推广了“招远蚕庄”等多个农村信息服务成功模式;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信息技术在农业各领域得到一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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