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外墙面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 (遂府办发〔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05)43号)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涂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科(2002)209号)精神,为加快新型墙体、外墙面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墙体、外墙面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