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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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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市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材料需求量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大量使用粘土建窑烧砖,不仅浪费能源,破坏环境,而且严重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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