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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山地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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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1-25
【实施日期】 2006-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山地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精神,全力打造生态绿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更有效地预防山火和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巩固我市造林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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