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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道205线射洪北段与绵阳三台段联合收费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交发[2006]4号(BR)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道205线射洪北段与绵阳三台段联合收费的批复
川交发[2006]4号(BR)
 
 
遂宁市交通局、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205线射洪北段与绵阳三台段实行联合设站收费的请示》(遂交[200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205线射洪北段37.75公里一级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245号和[2004]25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设滴水岩(K385+200M)1个收费站。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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