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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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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建字〔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深建字〔2006〕22号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提高我市建设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市各建筑业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上岗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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