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的意见》(豫政(2005)49号)、省国土资源厅等12厅局《关于立即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矿产资源忧患意识、节约保护意识、依法开采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意识,坚持“矿业不停、整顿不止”的原则,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动我市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矿产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二、工作目标 (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好转。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二)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明显改善。探矿权、采矿权布局分散、采矿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矿产资源向生产工艺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的优势企业相对聚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综合利用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的调控和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严格,管理层次分明,县、乡、村三级违法采矿防范网络和维护正常矿业秩序长效机制健全,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局面基本形成。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 (二)对破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