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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容环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的通知
沪容环发〔2006〕12号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现将《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


  2006年是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性战略任务的开局之年,按照上海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郊区的宏伟目标,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郊区农村村容整洁,使处于城市边缘区的郊区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服务的实惠。为此,特提出上海市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简称整洁村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抓住“1966”城镇体系建设的机遇,把村容整洁达标建设作为推进郊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的主题,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环境卫生自觉行动为目标,以实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和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基本保障环卫公共服务,倡导保护环境生活方式,使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村镇和现代化新郊区作贡献。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条块结合,互动推进。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区县部门与各镇乡(街道)要相互协同,形成合力。要将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2、坚持贴近基层,人人参与。村容整洁达标建设重心在基层自治组织、在居住社区;要把政府组织化为村委会和农民的自觉行动,使广大农民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3、坚持宣传倡导,尊重意愿。要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建整洁村的氛围。同时,要注重尊重农民意愿,逐步完善农民文明卫生行为规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居住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卫公共设施设备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支持环境卫生的程度。到2008年,实现郊区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努力使上海郊区村容村貌与现代化新郊区相匹配,并处于全国农村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以全面启动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和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发动村委和全体农民广泛参与,从而支持和推进完成8项目标任务。
  1.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
  以实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为抓手,协助镇乡(街道)加强对环境卫生保洁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2.保洁服务实施全覆盖
  协助镇乡(街道)落实村域内生活垃圾收集、道路和通道清扫和环卫公共设施、水域、绿化带日常保洁服务。
  3.倡导志愿者活动。
  建立环境卫生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委会做好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监管等工作
  4.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以组织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水,让乡村更美丽”、“环境卫生知识进农家”为主题的专项活动,使村容整洁达标建设贴近农民,贴近实际。
  5.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倡导每户配置统一规范密闭的垃圾储存桶、小桶换大桶和密闭式收运作业方式,做到垃圾不落地,防止二次污染。垃圾房内的垃圾清运及时,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改造旱式公共厕所。
  6.合理配置环卫公共设施
  根据实际需求,在集中居住(活动)区合理建设公共厕所、设置收集容器(间)、配置废物箱。
  7.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落实村委自治管理职能,落实环境卫生日常运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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