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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省政府自3月下旬起对我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为做好迎接省综合督导的准备工作,市政府确定对各县(市)区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和重点
  以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落实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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