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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年度及2004年度县区执行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优秀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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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年度及2004年度县区执行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优秀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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