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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巧溪水库除险扩容工程移民安置的若干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巧溪水库除险扩容工程移民安置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巧溪水库除险扩容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妥善安置移民,确保移民生产、生活平稳过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工作方针,坚持属地安置、集中安置的原则、生产安置和生活安置并重的原则、与城乡一体化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衔接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致力给移民提供一个合理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移民的努力和政府扶持、社会支持,逐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安居乐业、长治久安的目标。
  二、移民安置政策
  1、移民范围
  移民范围为巧溪水库除险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确定的库区淹没线(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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