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6〕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我市人才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力量。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全市整体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大中专院校扩招,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我市毕业生就业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情况。为有效配置毕业生资源,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