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3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06年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3)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民健身工作,增强人民体质,营造文明进步、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