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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05年度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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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05年度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森林城市、园林城市为目标,经过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涌现出一批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郑州森林生态城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牟县雁鸣湖乡人民政府等30个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陈彦军等50名全民义务植树先进个人,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退耕还林先进单位、侯志祥等30名退耕还林先进个人和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等15个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赵同轩等30名造林绿化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人民要学习先进,赶先进,进一步提高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为把我市建设成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森林生态城市做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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