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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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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2006〕16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实现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人:投资处 王育民;
  联系电话:66415588-0745
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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