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2006〕16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实现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人:投资处 王育民;
联系电话:66415588-0745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