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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非法占路经营进行综合治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非法占路经营进行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市容环境,改善道路秩序,提升我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现就综合治理中心城区非法占路经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建管结合、标本兼治、疏堵并重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区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综合治理非法占路经营,大力构建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通过治理,使我市中心城区非法占路经营现象得到根本性解决,城市环境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07年6月底完成非法占路经营治理任务。首先要高标准建成便民利民的生活保障型商业设施体系,在建成200个菜市场的基础上,为使布局更加合理,2006年再补建一批菜市场,同时要大力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业,基本形成菜市场和社区商业、服务业体系。在抓好设施建设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各区要研究制定对占路摊贩有效的安置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管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经过努力,要使主干道路及次干道路,特别是菜市场周边非法占路经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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