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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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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核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实现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统一。现根据我市建设“诚信无锡”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 “诚信无锡”为根本目标,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约束、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以自律为主的行业管理框架,以自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全力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社会参与”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坚持舆论宣传与法制建设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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