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清府[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
清府[2006]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有效地解决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