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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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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清府[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
清府[2006]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有效地解决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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