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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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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宁波天童——五龙潭等5处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泰顺承天氡泉景区纳入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
  各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和各级风景名胜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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