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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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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实施意见

  新材料产业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也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先导和重要内涵,已逐渐成为促进经济迅猛增长和提升企业、地区竞争力的源动力,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市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区位、科技和人才等比较优势,当前新材料产业又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为立足优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我市新材料产业,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经济的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思路定位,推动产业规模迅速发展壮大。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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