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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摩托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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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达市府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1-30
【实施日期】
2006-0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摩托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刻吸取我市“2006.1.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陕西省会阳县因摩托车非法拉客造成的“2005.10.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达市委办(2005)4号、达市府办(2005)128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加强我市乡镇摩托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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