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政字〔2006〕5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以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主题,以实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兽医管理制度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大防疫监督和兽药监管的执法力度为手段,积极推进兽医体制改革,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护农牧业稳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二、任务指标 (一)动物防疫。 1.口蹄疫:春秋两季,牛、羊普遍开展口蹄疫亚洲I型、O型疫苗免疫注射,密度必须达到100%;猪普遍开展口蹄疫O型高效浓缩疫苗免疫注射,密度必须达到100%;奶牛一年三次免疫,每次免疫密度都必须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大的疫情。 2.高致病性禽流感:所有家禽普遍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注射,密度必须达到100%,确保无疫或有疫及时扑灭。 3.布病和结核病:全面控制布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牛、羊阳性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奶牛布病和结核病实现区域净化,阳性奶牛实施淘汰、扑杀。 4.马鼻疽和马传贫:达标地区按存栏马属动物1%开展监测,检出的阳性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