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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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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24
【实施日期】 2006-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现将《新余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余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  多年来,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49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本工作方案,充分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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