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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3
【实施日期】 2006-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牵动农村发展全局,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和区域发展,有利于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无法对接的矛盾,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新,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十五”期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销企业发展到654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8.7亿元,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14家,带动农户16万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343家,吸收和带动农户8万户。但同时也存在着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出口创汇额少、转化增值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努力开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中介联结、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十一五”末,全市围绕粮油、蔬菜、畜牧、林果、花卉等主导产业,发展优质专用粮基地100万亩、优质蔬菜80万亩、名优花卉1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4万亩、畜类700万头(只)、禽类1亿只;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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