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建设新型农村,推进我市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和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对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统筹、循环发展、再生利用的原则,以加快全市生态农业建设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任务目标 2006-2010年,发展绿色食品马铃薯基地50万亩,有机食品玉米基地40万亩,有机食品大豆基地3万亩,花生基地10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4万亩,创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品牌认证3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