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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稽[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2-05
【实施日期】 2006-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稽[2006]2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0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实际制订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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