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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2-05
【实施日期】 2006-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贸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五日

惠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有效保障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动态及供应存在的问题,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由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发改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消防局、港务局、公用事业局、惠州海事局,中海炼化惠州公司、中石化惠州公司、中石油惠州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导,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及应急情况下的总协调。统计及上报全市成品油供应及库存情况,调配全市油品资源供给,监督油源的具体落实。
  市发改局: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成品油储备的品种、规模以及应急情况下调配动用储备成品油投放市场。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行为,查处成品油市场的囤积居奇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根据流通领域商品检测结果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
  市物价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稳定,打击趁机哄抬物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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