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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容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管处关于加强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马市容[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05
【实施日期】 2006-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市容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管处关于加强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管理的通知
(马市容[2006]10号)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马鞍山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市政府36号令)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通知》(马政办[2005]49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管理事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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