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容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管处关于加强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管理的通知 (马市容[2006]10号)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马鞍山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市政府36号令)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通知》(马政办[2005]49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渣土、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管理事项,作如下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