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的通知 延州政发〔200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议事规则程序,现将《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五日 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推进州人民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州人民政府议事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州人民政府在州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事前应征求州委的意见,事后及时向州委汇报。 坚持向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