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补充意见》(黔府发(2004)11号),结合省房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增量补贴管理的通知》(黔建房改通(2005)12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住房补贴资金归集和管理力度,千方百计落实住房增量补贴资金,提高住房增量补贴资金兑现速度。对被挪用及违规挤占的房改资金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