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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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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粤地税函[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5
【实施日期】
2006-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管理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底,广东部分媒体刊登了“从2006年1月1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年审业务时,不再审核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的消息。该消息发布后,各地普遍反映车船使用税征管面临很大的困难。为落实对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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