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六日 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10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止,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以铁的手腕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坚决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关闭非法和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进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体系和机制,维护我市良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境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