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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载运易抛洒货物车辆实行清洁运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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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载运易抛洒货物车辆实行清洁运输的通告
 
 
为实施载运易抛洒货物车辆清洁运输,减少运输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污染,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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