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郑州市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5号)精神,推动郑州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救助领域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我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依法履行职责,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作为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