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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2006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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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食〔2006〕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2006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沪食药监食〔2006〕065号


各区县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春节期间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使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新春佳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春节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全系统机关干部和基层监督人员一起,全员参加,开展全市性食品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经过节前和节中连续的集中检查,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防控安全隐患,较好地保障了市民节日饮食安全。春节期间,未收到一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
  一、各级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实施
  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安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今年年初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确定集中检查从2006年1月28日起到2月4日止,把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供应半成品外卖食品的餐饮单位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春节期间,各分局也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制定了本辖区详细的节日检查方案,配备了充足的检查人员,由分局和食监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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