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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地税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2-06
【实施日期】 2006-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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