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74号


漳平市人民政府: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请示》(漳政综(2005)2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漳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6.706公顷(其中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