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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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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缙政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政府(浙政发(2005)49号、市政府(丽政发(2005)75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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