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73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5年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请示》(龙政综(2005)4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