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抓好2006年全省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省烤烟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6年全省烤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吸取教训、保持冷静、稳定政策、稳定规模、加强基础、提高质量”的烟叶生产指导方针和“防止过热、控制总量”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搞好服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水平和烟叶质量,努力做到产销平衡,进一步推进我省烤烟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省烤烟种植指导面积236万亩,生产收购量控制在指令性计划606.06万担以内,其中,上等烟比例3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80%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