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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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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绍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绍兴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我市行业协会培育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由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是民间性、自律性的非营利社团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功能。特别是我国加入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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