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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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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驻市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市的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市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发展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号)精神,从2006年起,全市将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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