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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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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07
【实施日期】 2006-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的通知

赣县、信丰、全南、兴国、宁都、瑞金、会昌、石城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  为做好基本烟田规划,加快推进全市烟叶生产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二月七日
赣州市基本烟田规划方案
 根据我市“十一五”末实现烟叶收购100万担的烟叶生产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国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1、指导思想
  基本烟田规划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宜烟耕地管理,切实保护宜烟耕地为前提,在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逐年建设,切实治理,加强保护,千方百计确保我市70万亩宜烟耕地,严格禁止乱占滥用宜烟耕地搞非农建设,努力增强烟叶发展后劲,实现我市烟叶生产持续优质、适产,烟农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
  2、基本原则
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轮作、规模种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与城镇、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发展的原则。
  二、基本烟田规划的内容
  划定基本烟田保护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烟田保护区规划;划区定界;在地图上进行空间布局和安排;制作基本烟田分布数字化地图;建立基本烟田属性数据库;制定基本烟田保护管理措施;检查验收。
  三、基本烟田规划的实施
  1、组织机构
  基本烟田规划在市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统筹下,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各地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和优势,通力协作,共同搞好基本烟田规划。
 2、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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