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在街道(道路)两侧等公共场地(设施)擅自堆放、作业、搭建、占道经营和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的通告》要求,为维持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创造整洁、有序的市容面貌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决定于2006年2月-4月,以城市主环内54条道路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以各区为主,集中城管、规划、国土、工商、公安、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相关力量,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作业、搭建、占道经营和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的显见性、多发性违法违章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同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长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为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新三年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