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6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强调,要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社区居委会选举事关居民群众民主权利,事关和谐社区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各地要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民主选举,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作主的能力,真正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之中,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 |